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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举办2016年度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4-22 [浏览次数]:

各系、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于4月至5月举办2016年度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创业大赛。各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师生参赛,并与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第二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福建省发改委举办的福建省互联网经济“创业创新大赛”紧密结合,赛出水平、赛出成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校学生处、应用技术研究院主办,商贸管理系、“校创客”协办。
        二、参赛资格
        (一)申报人须是我校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5年内在创业的毕业生,即2011-2015届毕业生;
        (二)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或报名时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三)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一份(附件1);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成员简历,附其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创办经济实体相关材料: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团队形式创业的,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创业项目计划书》(可从http://hxxy.edu.cn:81/jiuye/文档下载专区下载),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PPT版商业计划书(20页以内),以上材料各一份。项目申报表和创业项目计划书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lsz@hxxy.edu.cn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审核(4-5月)
        1.申报人向所在系提交申报材料,由各系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已毕业学生可直接向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申报。
        2.各系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经审核的材料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3.作为本次大赛的配套活动之一,校学生处将联合“校创客”于4月28日下午2:30在明德厅举办“企业导师进校园”创业宣讲活动。
        (二)评审(5-6月)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现场答辩于5月底6月初举行(具体另行通知),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6千元的扶持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与福建省举办的两项创业大赛同研究、同部署、同发动、同宣传、同组织,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大赛,参与大赛。要积极动员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仍在创业的学生踊跃报名,充分展示创业成果。
        (二)各系要组建专门团队负责落实,对参赛项目做好赛前辅导工作,争取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联系人:林素珍     电话:0592-6276221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创业大赛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