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三支一扶”招募报名于4月1日至19日进行,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到泉州市公务员局“三支一扶”办报名。未能现场报名的毕业生可使用特快专递报名,于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报名材料寄达泉州市“三支一扶”办,并于5月10日前将有关原件送至市“三支一扶”办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按规定,“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第一年每月生活补贴1600元,第二年1800元,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公务员、研究生等考试中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