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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发表时间]:2010-05-14 [浏览次数]:

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和市"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2010年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毕支〔2010〕4号)精神,2010年我市计划统一招募5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和德化等七个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招募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详见《2010年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此表可从泉州市人事网查看)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2010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主要为2010年和近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
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且有志于到基层服务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三、生活待遇以及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以及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满后的各项优惠政策参照闽委办〔2006〕73号和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查询。
四、报名地点、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日-5月28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区兰台路人才大厦403室流动开发科
     3、相关要求:高校毕业生要先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填写《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此表可从泉州市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正反面打印),并贴好一寸彩色近期照片。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和院、系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各一份复印件,三张一寸彩色近期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和服务单位名称)和一份《报名表》。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报名毕业生需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统一出具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低保证的要出示并复印一份)。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市外院校毕业生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先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但必须于2010年5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把有关材料寄达市人事局流动开发科。
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请一并上交《2010年泉州市"三支一扶"报名毕业生考核表》(此表可从泉州市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2010年泉州市"三支一扶"报名毕业生考核办法》已挂到泉州市人事网上,各高校可上网查看。
联 系 人:曾武煌
联系电话:0595-22112393
电子邮箱:qzsbys@163.com 
地  址:泉州市区兰台路人才大厦403室流动开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