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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为22万大中专毕业生出台就业新措施

[发表时间]:2010-05-17 [浏览次数]:

   2010年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22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较去年进一步增加。近日,省教育厅就解决毕业生就业难题,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在更多领域为基层输送高素质人才。同时,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完善服务期满毕业生在基层持续发展的后续保障体系。

 

  各高校将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就业市场开拓工作的力度。各个高校要推进以校园市场为主体,以常设性、区域性、行业性、校际间协作市场为补充的方式,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相互贯通,逐步开发省外毕业生就业市场,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建设规范、高效、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同时,高校还要充分发挥校友等社会资源的作用,努力寻求新的合作伙伴,为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

 

  各学校要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就业指导专职教师要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高校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编制出版职业指导系列教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巡讲、观摩、评选等活动,建设一批精品课程、示范课程。

 

  各地要积极构建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联合组建就业信息服务联盟。各地高校要充分整合与利用网络技术和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系统的资源,采取网上、网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解决人才市场上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快就业信息服务网络的建设步伐,争取有毕业生的学校在今年年底前开通使用。

 

  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核查和举报制度,对毕业生就业率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要客观分析,区别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调整。教育部门将深入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等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和班子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各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逐步把相关专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其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要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学习经历,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