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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服务承诺书

[发表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订并完善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牵头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案及计划,指导、检查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3
、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活动,负责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
4
、负责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上报;
5
、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收集登记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及需求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院系及毕业生发布;
6
、负责学校就业信息服务网的维护,确保与国家网和省网的互联互通,组织毕业生开展网上推荐、双向洽谈活动;
7
、负责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报到证》的改派、缓办等手续,协调做好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审核、寄送毕业生档案;
8
、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组织开展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
9
、组织开展毕业生(素质)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为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10
、开展就业工作研究,完成学校和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服务承诺

1、确立全新的服务理念。突出服务的工作职能,确实为毕业生、全校学生、各学院和用人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2、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待来访来电用语文明、热情周到,有电必接,有信必复,有问必答。

3、政务公开。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和到校招聘信息,均在“厦门华厦学院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4、接受监督。就业指导中心全体成员接受社会、全体师生的监督。